一、主要变动1、由现状的“订单发货快递签收后自动确认收货” 更改为“订单发货快递签收后不再自动确认收货”。
2、新增延迟确认收货机制:支持消费者延迟确认收货,延迟时间为3天;订单发货的15天后,假定没有物流签收记载,系统自动延长3天;二、详细规则1、手动确认收货针对处于“待收货”状态的订单,消费者在订单中点击“确认收货”后,订单转为确认收货状态。
2、自动确认收货针抵消费者未操作“确认收货”的订单,在订单发货的15天后,物流订单显现已签收的,系统将自动确认收货。
3、延迟确认收货系统延迟:发货后的15天后订单仍未签收,且消费者未操作“确认收货”的,系统将自动延迟到订单发货后18天后停止确认收货。
手动延迟:订单“确认收货”前,消费者可在订单页面操作延迟确认收货时间,消费者操作延长确认收货时间后,自动确认收货时间延迟到订单发货后18天后。
注:手动延迟确认收货与系统自动延迟确认收货无法同时触发,且同一订单消费者仅可操作一次延长确认收货时间。